1. 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。 2. 按照《信访工作条例》“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请尽量向有权处理的本级单位提出信访申请,以便及时得到处理。 3. 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所提信访事项有关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,请勿向其上级机关重复提出,否则不予受理。 4. 敦化法院信访工作机构:立案庭信访办;通信地址:敦化市丹江街沿江路1715号,邮编:133700;咨询投诉电话:0433-6339407;信访接待时间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30(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;地点:审判法庭一楼信访接待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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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2-12-04 16:11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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