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化市人民法院
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 10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
王昕宇委员:
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加强预防农 村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的建议》(第 102 号提案)收悉, 现答复如下: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,醉酒驾驶摩 托车、拖拉机比例大,法律意识淡薄,为降低犯罪率,应加 大宣传力度。我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摩托车、 拖拉机犯罪率高,其原因为被告人对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和法 律认识存在严重的认识不足,我院将采纳您的建议,今后在 审理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,创新宣传形式,增强社会宣传手 段,充分发挥微博、抖音等新媒体网络宣传作用,扩大宣传 面,提高知晓率,切实提高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,营 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,以降低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。
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1-10-20 08:17:25
访问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