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上半年做出裁判文书,在2022年度上半年上网的3229篇文书,上网及时性、时效性分析情况如下:
1、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、时效性情况
裁判文书生效当天即上网裁判文书约456篇,约为裁判文书上网总数的14.12%。
生效以后第二天上网的裁判文书约583篇,约为裁判文书上网总数的18.05%。
生效以后30天以内上网的文书约2018篇,约为裁判文书上网总数的62.50%。
生效以后30天以后上网的文书约172篇,约为裁判文书上网总数的5.32%。
2、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、时效性分析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第七条“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,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再互联网公布。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以审判决书、裁定书,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起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。”的要求,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上半年,在做出生效判决90天以内上网裁判文书达到3057篇,占此期间应上网总数的94.68%,基本达到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要求。
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2-12-04 12:08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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